廣西地區的特困對象,即那些部分或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照顧的人群,可以申請護理費用。本文將以廣西地區為例,介紹特困對象的自理能力評定標準以及申請護理費的流程。

特困對象的自理能力評定主要據以下6項標準進行判斷:自行吃飯、自行穿、自行上下床、自行如廁、室自行行走以及自行洗澡。如果無法自主完3項及以下的標準,即視為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如果無法自主完4項及以上的標準,即視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如果能夠完全自主完全部6項標準,即視為備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在評定特困對象時,會進行一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并在之后每年定期進行評估。如果自理能力有變化,相關人員需要及時報告所在鄉鎮街道,以便進行相應的調整,辦理或取消護理費用。如果沒有主報告,鄉鎮街道可能無法及時發現變化況。

對于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對象,可以申請半護理費,金額為507元/月(據地區而有所差異);對于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對象,可以申請全護理費,金額為1014元/月(據地區而有所差異)。辦理護理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護理人的份證、戶口本、銀行卡或存折;委托護理協議。份證和戶口本最好提供原件,如果沒有,也可以提供照片或掃描件(包括份證正反面和戶口本首頁以及本人頁)。銀行卡或存折需要使用當地一卡通系統指定的銀行賬戶。委托護理協議需要在民政辦公室打印,特困對象、護理人、村居委員會、鄉鎮街道都需要簽字、摁手印并蓋章。建議護理人最好是特困對象的親戚,并且相對年輕且健康。不建議找一位自都難以保證的人來照料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對象。在簽訂協議后,護理人應按照協議履行護理職責。護理費每月會直接打到集中供養機構的賬戶或護理人的個人賬戶。

以上是廣西地區特困對象生活自理能力評定及護理費申請的相關流程和要求。本文不含任何廣告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