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法院高法庭連同高司法所一起,在訴前調解的方式下,僅用時2天,高效地解決了一起企業與農戶之間的種植、養回收合同糾紛。企業負責人對法庭的幫助表示謝,稱贊法庭用短時間解決了大難題,使農戶同意回收養場中的一千多頭活豬。

該糾紛起因于賀州某農牧公司與農戶簽訂的《商品豬代養合同》。據合同,農戶代為養生豬,并在生豬出欄期滿后歸還給公司。然而,農戶曾某因代養費用問題拒絕付,導致涉及1389頭生豬和200多萬元的糾紛。盡管企業不斷與農戶協商,但雙方一直無法達一致意見。

面對這一糾紛,主辦法考慮到生豬的特殊,即保全難度大且存在飼養和防疫風險。如果將此案進正常訴訟程序,即使走綠通道,耗時也會過長。因此,主辦法立即與公司和農戶取得聯系,并在收到材料的第二天與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前往養場進行訴前調解。

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最終達了調解協議。賀州某農牧公司同意按照農戶的主張將代養費先存法院,農戶則允許公司將生豬運走,并約定在生豬售完后再對代養費進行協商理。通過這一調解,功化解了一起讓企業和農戶都面臨極大風險的合同糾紛。

自2023年以來,平桂區法院高法庭依托現代農業法律服務站,功訴前調解了52起涉農案件。法庭充分發揮了人民法院在“基層第一線”的作用,為鄉村振興提供了服務。通過將矛盾糾紛解決在源頭,有效推了鄉村振興的進程。廣西法院以其快速高效的解決糾紛的能力,為鄉村振興注了新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