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西南寧一名網友在短視頻平臺上發布了一則視頻,顯示廣西大學電氣工程學院一樓大廳的攝像頭對準了“書記、院長信箱”,而且這個信箱正好在監控范圍。這件事引起了網友們的好奇,他們對于如何保護投信者的私產生了疑問。

報道,設立“書記、院長信箱”的初衷是為了搭建“連心橋”,校領導希通過這個信箱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實際上,在許多單位都有類似的信箱。人們可以寫信投信箱,表達他們對單位某件事或某個人的意見和建議。實踐證明,有些領導非常重視信件反映的問題,并采納其中的建議。

為什麼“書記、院長信箱”暴在攝像頭監控范圍會引起人們的敏呢?這可能是因為信箱里投放的可能是舉報信,有人想通過攝像頭知道是誰投放的信件。人們之所以關注這一點,是因為他們對舉報人的份非常敏

或許,攝像頭對準“書記、院長信箱”并非故意之舉。記者實地查看發現,攝像頭位于一樓大廳,對著大門,有可能是為了監控大門,而信箱只是“恰好”于其監控范圍。然而,既然這個問題已經曝,有必要對此進行解釋,以消除人們的疑慮。

盡管往這個信箱投遞信件的人不一定都是舉報人,但網友們認為,“書記、院長信箱”暴在攝像頭監控范圍主要是針對舉報人的。這違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神。《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新《行政監察法》第6條增設了保護舉報人信息的條款,明確規定監察機關應當對舉報事項、舉報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的信息予以保,以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泄舉報事項或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行為將承擔法律責任。

這些法律的核心要義就是保護舉報人。雖然不能確定“書記、院長信箱”在攝像頭監控范圍收到了舉報信件,但從這個意義上說,將“書記、院長信箱”置于攝像頭監控范圍是不合適的,甚至可以說是違法的,因為它無法保護舉報人的私。

當然,不能斷定在攝像頭監控范圍的“書記、院長信箱”相關責任人是在知法犯法。但是,這件事也引發了另一個思考:這個“領導信箱”是真心設立的,還是表面文章?或者說,領導只想聽好話,不愿聽到批評之聲。

形式主義表現多種多樣。對于一些領導干部來說,他們可能只是做做樣子,搞個擺設來“聽取群眾意見”,而實際上并不真正重視群眾的意見,甚至對此到反。這種形式主義并非個別存在。“書記、院長信箱”暴在攝像頭監控范圍,是否給網友一種形式主義的印象,這也是一個可以思考的問題。

無論“書記、院長信箱”暴在攝像頭監控范圍的原因是什麼,它都可以讓更多的人吸取教訓。首先,對合法的舉報人要心存敬畏,因為他們到法律的保護。其次,要對人民群眾懷有敬畏之心。對待各種意見,應該“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樣就不會有必要在“書記、院長信箱”前設置攝像監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