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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廣漢市人民法院功調解了一起養費糾紛案件,這一案件涉及到夫妻離婚后子養費的問題,為雙方最后的牽絆。通過法院的調解,不僅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為未年人的健康長提供了司法保障。

龍某和鐘某是一對自由并結婚的夫妻。他們于2006年1月生育了一個兒子,取名鐘小某。然而,由于不合,他們在2012年5月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約定,被告鐘某每月支付給原告龍某生活費400元,直到原告年滿20周歲時止。此外,原告今后所需的教育費、醫療費和保險費由被告和原告法定代理人各承擔一半,直到原告年滿20周歲。然而,被告僅支付了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的生活費,其余費用至今未支付,引發雙方糾紛。

在法院的調解過程中,承辦法林江并沒有直接從法律手,而是從父子親作為切點,通過理相結合的方式,讓鐘某認識到足額給付養費的重要和必要。最終,鐘某同意支付養費,并當場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原告支付了養費7萬多元,該起養費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在案件調解后指出,盡管父母雙方已經離婚,但是父母與子之間的關系是永遠改變不了的事實。在理未年子養問題時,我們應依據有利于維護未年子利益的原則。在養費問題引發的糾紛時,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保證子正常的教育和生活,讓他們健康長,以免訴訟引起父母和子之間的矛盾。廣漢法院通過這次功的案件調解,為未年人的健康長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