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方微博1月29日發布消息稱,該院已對申訴人李奎星就原審被告人李四強犯搶劫罪申訴一案進行了全面審查,并認為該案符合再審條件。因此,該院決定指令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進行再審。

據此前北京青年報報道,2005年,智力殘疾的安徽利辛人李四強失聯,直到2007年南京建鄴警方在進行流人口普查時才發現了在南京打工的李四強。由于上攜帶一張搶劫案在逃人員“劉西文”的份證,李四強被抓,并被廣東汕頭龍湖區法院認定在汕頭犯下搶劫罪,隨后獄服刑。然而,在服刑期間,監獄的管教發現“劉西文”實際上是李四強,并經法院調查后將判決中的“劉西文”更正為“李四強”,但李四強仍在獄中繼續服刑。

2016年,李四強服刑完畢回到老家,但不久后因病去世。其家人得知他的經歷后,認為搶劫案案發時間段,李四強在安徽利辛的村子里,不可能在廣東汕頭。于是決定幫他重新申訴。然而,李四強已于出獄兩個月后因病重去世。

2023年2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回應稱,已理申訴人李奎星就其弟李四強犯搶劫罪申訴一案,并正在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