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最近對梁某等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質組織一案進行了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其中,梁某被判死緩,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另外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此前,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已判決梁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罰金101萬元及其他財產刑。宣判后,一些被告人提出了上訴。

經過審理,法院查明事實,梁某在上世紀90年代初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在深圳市原寶安區觀瀾一帶進行違法犯罪活,形了一個以他為組織者和領導者,人數眾多、層級明確、員固定的黑社會質組織。該組織通過壟斷廢品收購、敲詐勒索、開設賭場、壟斷大線路營運和桶裝水銷售等行業,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并實施了故意傷害、強迫易、搶劫等系列違法犯罪行為,導致1人死亡,多人傷,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秩序,造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律適用準確,定罪和量刑合理,審判程序合法,因此維持了原判。梁某被判死緩是考慮到他的犯罪節和社會影響,同時剝奪了他的政治權利終。其他5名被告人也據各自的犯罪行為被判了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趙某、林某、黃某三人還被追加了財產刑。

廣東高院二審宣判6人涉黑案,1人死緩,5人有期徒刑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最近對梁某等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質組織一案進行了二審宣判,駁回了上訴,維持了原判。據宣判結果,其中1人被判死緩,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而其他5名被告人則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此前,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已判決梁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以101萬元罰金及其他財產刑。宣判后,一些被告人提出了上訴。 經過審理,法院查明事實,梁某在上世紀90年代初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在深圳市原寶安區觀瀾一帶進行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逐漸形了一個以他為組織者和領導者、人數眾多、層級明確、員穩定的黑社會質組織。該組織通過壟斷廢品收購、敲詐勒索、開設賭場、壟斷大線路營運和桶裝水銷售等手段,非法獲利,并實施了故意傷害、強迫易、搶劫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導致1人死亡,多人傷,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法律適用準確,定罪和量刑合理,審判程序合法,因此維持了原判。梁某被判死緩是綜合考慮了他的犯罪節和社會影響,同時剝奪了他的政治權利終。其他5名被告人也據各自的犯罪行為被判了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趙某、林某、黃某三人還被追加了財產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