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省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方面取得了顯著效,通過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置于前沿位置,從源頭上減了訴訟增量。茂名市作為廣東省的一個典型案例,通過邀請派出所、司法所到群眾家門口開展巡回審判,促調解,實現了訴源治理的目標。

茂名市首個司法惠民中心設在高州市新垌鎮長流村。通過建立司法惠民服務中心和推行“庭所共建”多元解紛模式,茂名市融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系和訴源治理大格局,取得了顯著效。基層法不僅僅是坐在審判臺上判案,而是“舍近求遠”,走進群眾中做調解、化解矛盾,力求實現法治人和,從源頭上減矛盾糾紛。

訴源治理是基層司法的主要職能,廣東省正在全力構建“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系,深化“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推各方力量下沉、自下而上化解矛盾。茂名市位于山區地帶,通和經濟相對欠發達,因此在司法惠民服務中心的推下,司法下沉到鎮村的神經末梢,法院融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系和訴源治理大格局,為群眾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司法服務。

基層法在訴源治理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他們走進群眾中,直接解決糾紛問題,化解矛盾。他們不僅僅是法,更是群眾心中的“大家長”。他們以土話土說的方式,用法律知識普及群眾,解釋案,提出解決方案。通過調解促進,他們努力尋求雙方都能接的調解結果,化解糾紛,防止案件升級。

訴源治理的目標是將糾紛化于萌芽、止于訴前,從而有效減司法資源的消耗,提高司法效率。茂名市的訴源治理效顯著,茂名市人民法院近年來理案件數持續下降,刑事案件理數更是下降了18.05%。通過委托調解、聯合調解等多種方式,茂名市的基層法庭功化解了大量糾紛,調解功率達到了85.7%。

茂名市的功實踐得到了廣東省其他地區的借鑒和復制。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茂名市的經驗吸收為“網上巡回法庭”經驗在全省法院推廣。茂名市的司法惠民服務中心為了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平臺,為基層提供了和諧的司法環境。

訴源治理不僅僅是法院的事,它需要法院與其他部門共同參與。茂名市法院融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系和訴源治理大格局,加強對人民調解、行業調解、法院特邀調解等解紛力量的指導和支持,形了市、鎮、村以及重點行業全覆蓋的司法惠民服務網絡。

訴源治理的實踐不僅僅是解決案件,更是在工作機制上加強各部門的合作,共同推進共建共治。茂名市的功經驗在全省范圍得到了推廣,茂名市的基層法庭已經為了解決糾紛的重要力量,為實現平安廣東的夢想做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