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句話:“救命之恩,無以為報,唯有以相許。” 這句話的意思是,古代子非常重視救命之恩,如果有男子救了子,正好雙方都沒婚的況下,子可以用相許作為對救命之恩的回報。然而,現如今這種現象已經很見了。但是最近,在廣東發生了一件事,一個男子救助了一名19歲的流浪子,孩愿意以相許回報男子的救助之恩,但卻被男子拒絕了,原因是男子認為孩太年輕,不合適。對于男子的做法,大家都比較稱贊。或許這只是男子的一次善舉,并沒有必要用孩整個人生來回報。這種救命之恩,以相許的節只有在電視劇中才能看到。現實中,我們還是需要考慮很多因素,比如男子是否有能力承擔,是否愿意結婚等等。如果男子不愿意結婚,那麼孩的一廂愿也無法為現實。而且孩年齡還很小,才19歲,正是讀大學和青春的時候。或許男子也不想耽誤孩,如果答應了這個請求,會有什麼樣的后果呢?總的來說,男子的拒絕是正確的,否則會引來非議。

關于“孩以相許,被救助者拒絕”的況,據了解,這件事發生在廣東,救助者是一名外賣員,被救助者是一名19歲的孩。據救助者的描述,他比孩大16歲,兩人之間存在太大的年齡差距,所以他們之間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答應了,外界會議論紛紛,說救助者趁人之危。而且結婚也不是單方面的愿,還需要考慮雙方的家庭。說不定孩愿意,但是的家人不同意。畢竟兩個人的年齡差距擺在那里,再加上孩心智還不的想法可能只是一時的沖,等到二十多歲可能會后悔。但是對于孩來說,男子的救命之恩是可以銘記在心的。在這個社會上,好人還是很多的。當我們遇到困難時,被人拉一把,我們要記住,等自己有能力的時候可以回報。比如現在這個孩只有19歲,可以在當地找份工作,等領到第一份薪水的時候,可以請救助者吃頓飯。但最好先留下聯系方式,否則以后找不到男子,這份恩也無法回報。為什麼男子拒絕孩呢?首先,孩還太年輕,只有19歲,兩人之間年齡差距太大。其次,男子也不愿意做這種趁人之危的事,救人只是舉手之勞,孩以相許確實沒必要。最后,可能男子正面臨家庭、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力,不想在這個時候有新的。總之,拒絕與某人建立關系可能涉及個人原因,而且每個人的況都是獨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