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清遠市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家暴命案。一名姓汪的父親為了阻止他4歲的兒子跑,多次以扯拉后領的方式來限制他的行,但不幸的是,這些行為導致兒子窒息并喪命。當地法院經審理后認定,汪姓父親已經構了故意傷害罪,并判他有期徒刑10年。汪姓父親不服判決并提起上訴,然而上訴被駁回,維持了原判的裁定。
據的綜合報道,這起家暴案例發生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汪姓男子在照顧4歲兒子時,三次使用了扯拉后領的方式來限制他的行。前兩次導致兒子窒息并昏迷,但經過搶救后恢復了意識。然而,第三次兒子因窒息被送往醫院后卻沒有能夠搶救過來,最終導致了他的窒息亡。
廣東省清遠市佛岡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指出,汪姓父親長時間拉扯兒子的領并將他提離開地面,這導致了兒子機械窒息死亡。因此,法院認定他的行為已經構故意傷害罪,并判他有期徒刑10年。盡管汪姓父親對判決不服并提起上訴,但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維持了原判的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