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廣東一小區“多名城管執法人員手毆打老人”視頻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熱議。視頻中顯示,多名城管和小區業主發生沖突,場面十分混。這引發了人們對于為何城管總是為市民對立面的思考。城管這個本應維護市容市貌、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位,為何為市民的共同敵人,與市民的矛盾不斷?是因為他們的業務能力不行,還是工作作風存在問題?淄博城管做出了良好的榜樣和詮釋。
事發生在11月21日,有網友發布視頻稱,在廣東省廣州市保利曼源花園小區,城管執法人員手毆打老人。事發當天上午10點多,當地城管執法隊人員準備對小區一綠地進行拆除和整改。然而,業主們要求執法人員出示執法證件和整改依據,但對方拒不出示,業主們因此拒絕城管執法人員對綠地進行整改。據我國法律規定,執法人員在執法前必須出示執法證。尤其是當權益方要求出示執法證時,必須出示執法證,否則不允許執法。視頻中顯示,一位穿著白服的老人手了城管的胳膊兩次,這是一種普通的打招呼的作。然而,城管人員誤認為被打,惱怒之下手打人。一位穿著黑服的男子看到后,憤怒地跳上去打了城管人員,引發了多名城管與一群業主之間的沖突,導致兩位業主傷,但并未造嚴重傷害。其中一位傷業主的醫生診斷為“頭部挫傷”。
事實上,這次沖突的主要原因是城管沒有主出示執法證,而且在業主要求出示執法證時也未出示。業主們明白其中的意思,但阻撓并不是合理的行為。或許這部分城管人員可能是臨時工,確實沒有執法證。如果是正式編制的執法人員,他們不會忘記帶執法證。另一方面,視頻中的城管人員過于敏,老人只是用手了他的胳膊兩下,結果城管人員采取了過激的行為,引發了多名城管與一群業主沖突事件,造了社會不良影響。
這次城管與業主發生沖突的原因是該小區的管理問題。小區一共有4棟樓房,其中3棟是對外銷售的商品房,1棟是回遷房。為了現商品房的高雅和清凈,開發商將回遷房和商品房之間用綠化帶隔開,實行分開管理。然而,今年10月12日,開發商出一份調整通知,要求拆除綠植,恢復規劃的道路,方便回遷房居民出。許多業主表示不同意,認為在購房時就考慮到商品房和回遷房不互通。這種區別對待讓人覺不盡人,不符合現在的社區管理。
當地街道辦事工作人員回應稱,視頻只呈現了部分況,執法記錄儀記錄了全部過程,可以證實事實并非網上所說的況。目前,當地派出所已接警進行理。據工作人員的描述,既然有執法過程的全程記錄視頻,問題應該盡快解決,以便讓發布視頻的人了解整個過程,消除社會影響,停止輿論發酵。
無論如何,視頻中確實出現了因小區綠化改道路而引發的城管與業主沖突。雙方都表現出過于沖的行為,造了不必要的肢沖突。幸運的是,沒有發生重大人員傷亡,雙方都比較理智。這種沖突本可以避免,只需城管及時出示執法證,開發商做好業主通工作即可。
小區綠化整改應該由誰來管理呢?據開發商的規劃,商品房和回遷房之間的綠化帶問題在小區開發時就已經規劃好。然而,為了使商品房銷售更好,開發商將其用綠化帶分隔開。但隨著一年多的搬遷時間,分開管理對回遷房居民來說非常不便。因此,應按照規劃好的圖紙進行建設,拆除綠化帶,恢復道路通行。這個問題應由開發商和居委會共同調解解決,而不應該由城管來強制執行。業和開發商可以協商解決,居委會也可進行調解。沒有必要讓城管強制執法,畢竟開發商在售房前與業主有過口頭協商。開發商應給出回應,賠償和退房等問題應得到解決。
對于這個事件,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