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上8點,廣州番禺大龍街一小區發生了一起乘客與網約車司機的糾紛事件。據知人介紹,這名網約車司機是從一家名為“大樹頭”餐廳接到這對夫婦乘客的。當時,這名男子已經喝了很多酒,上散發著酒氣,子一直在扶持他。司機將他們送到他們住的小區附近時,這名男子因為酒作用開始嘔吐,盡管他的妻子及時清理,但座位上還是被弄臟了。司機看到后非常不滿并責備他們,醉酒男子趁機與司機發生口角。網約車司機下車報警后,兩人繼續互相指責,醉酒男子大聲辱罵司機,并試圖手打他。司機則故意近他,高聲喊道:“來吧,打我呀,打我呀。”并靠近他的眼前。局勢非常張,男子的妻子趕攔住他,強行將他推開很遠的距離。大聲制止的丈夫,口中說著:“夠了,夠了!”同時,回過頭來責備網約車司機故意激化矛盾,問道:“你為什麼要讓我丈夫打你?你到底想干什麼?”網約車司機一言不發,直接撥打了110,并威脅路人說要把他們帶走。不了解況的路人問發生了什麼,網約車司機告訴他們:“他們弄臟了我的車,還想打我,還把我的手機摔壞了,今天我一定要把他們送進去。”打完電話后,司機就在一旁輕松地煙等待警察的到來,而被他的妻子拼命攔住的男子則不停地對著司機嚷。從醉酒男子的外表和行為來看,他的妻子非常理智,確實是因為喝酒過多,連走路都有些搖晃,如果不是攔住,也許這場打斗就難以避免了。男子的妻子非常理智,拼命阻止他的丈夫胡鬧,這值得表揚,因為為家庭做了一件“偉大而又非常明智”的事據網約車司機的說法,如果醉酒男子沖過來打他,他確實會故意讓自己被打,并故意傷,然后躺在地上報警。如果真的這樣,那個醉酒男子就麻煩了,整個家庭也會陷麻煩之中。據刑法第18條第4款的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時應當負刑事責任。而且,醉酒后打架不會到從輕罰。到底是誰對誰錯?警方趕到時,網約車司機主向警察講述了事的經過,警察也走近這個仍在嚷的男子,勸他不要再鬧了。然而,醉酒男子看到警察到來后仍然有些激,還想掙他妻子的阻攔沖向網約車司機,警察便斥責雙方不要再鬧了,男子的妻子仍然堅持阻止他的丈夫。顯然,在這位賢妻的拼命努力下,事態得到了控制,并沒有惡化,或許是這個子攔住的太辛苦了。不得不打電話親戚來幫忙,男子的弟弟趕來,強力地將男子拉進了小區。看到這一幕,網約車司機似乎有些不甘心,他沒有看到他想要的結果。于是,在警察面前抱怨,而警察勸說他們大家都要理解和諒一點,不要把事鬧大,畢竟這對雙方都沒有好。快要結束時,約聽到網約車司機仍在說:“我不怕,我就要等他打我,但我不會還手,畢竟,如果我還手,就變了‘互毆’”。看來,這位網約車司機是看了“高鐵掌摑”事件的新聞后,試圖效仿。然而,我認為司機不應該這樣想,如果醉酒男子真的沖過來,你怎麼知道他的攻擊有多重?后果會怎樣?要知道醉酒的人本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該如何控制,更不知道自己的攻擊力度,你簡單地認為不避讓、挨打就是有理嗎?這種想法難道不可笑嗎?可以說,你甚至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喪命,有必要冒這麼大的風險,只為爭一個“正當的理由”嗎?這種想法絕對是不應該的。如果真的這樣想,倒讓人覺得這位司機有點想“瓷”。通過這起糾紛事件,我再次看到人與人之間的禮儀、廉恥和道德修養,許多人還是不理解或者做得不到位。一些小事,只要說句“對不起”的話就能輕松化解,但他們卻死不認錯,還要顯示自己的力量,“高鐵掌摑”事件就是最好的證明,一個小事了大事,人人皆知,反而自己到了傷害,何苦呢?在當前社會,我們更應該珍惜現在的生活,不要讓每個人都像是吃了火藥一樣隨時都可能炸。無論生活中遇到多大的委屈或承多大的力,也不能隨意發泄,更不能無理取鬧。只有時刻控制好自己的緒,才能控制好自己的人生。至于乘客與網約車司機到底誰對誰錯,我想大家可以各抒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