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上午,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廣州市公安局警支隊原民警郭潔芳賄一案。這是黨的二十大以來首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之一。郭潔芳于2000年3月外逃,直到2023年6月10日才從境外回國投案。

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郭潔芳在1993年至2000年期間,與其丈夫兼同案人張林生(已被判刑)合謀,利用張林生擔任廣州市公安局通警察支隊支隊長、廣州市通安全技服務中心法定代表人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在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他人財折合共計人民幣487萬余元。

在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郭潔芳及其辯護人對證據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郭潔芳也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和悔罪。庭審過程中,郭潔芳的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群眾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目前,本案法庭將擇期宣判。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據庭審過程中的證據和辯論,對郭潔芳是否犯有賄罪作出判決。這起案件的審理引起了廣泛關注,也再次凸顯了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和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