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廣州地鐵8號線發生了一起非常惡劣、甚至是惡毒的事件,被稱為“大叔被疑拍自證清白后仍遭子曝”。這起事件中,子曝的理由非常奇葩,認為“如果他真的沒有拍,那他為什麼不為自己發聲?”還問道:“難道我的權益沒有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維權了嗎?”這樣的思維邏輯實在難以理解,難道是大學老師教的嗎?

我曾經在乘坐地鐵的時候也考慮過類似的況,如果被異誣告擾,我該怎麼辦?又或者僅僅是被誤解了怎麼辦?要知道,在上海的地鐵高峰期,想要做到“盡管人人,片葉不沾”幾乎是不可能的。那麼,如何謹慎小心地預防這種況發生呢?站在車廂監控下面可能是一個方法,但是想要在人的地鐵中到一個合適的位置來自證清白,仍然是不可能的。后來,我對自己說服自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順其自然吧。我不相信好人會被冤枉。

現在看來,好人確實可能會被冤枉,正如古語所說:“人無上山傷虎意,虎有下山害人心。”我們不能有害人之心,但也不能缺乏防人之心。以后我們應該更加警惕,多加保護自己吧!這起事件引發了廣泛的思考,也對此進行了評價,稱之為“男子自證未拍仍被曝”,曝的人也因此到非常痛哭,并致以誠摯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