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德興市的陳先生發現妻子出軌并通過DNA鑒定證實3個兒都不是親生的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陳先生隨即起訴妻子及其人,要求離婚并索賠養費、神損害賠償等。在該案開庭審理時,妻子表示自己對丈夫還有,對親子鑒定結果并不認同,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求,引發了爭議。

在庭審中,妻子稱和陳先生結婚16年,共同創業,共同購買了房產,認為這兩套房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平均分割。而陳先生的代理律師則反駁了方的訴求,認為方存在重大過錯,應該分或者不分財產,作為對陳先生的補償。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一方有重大過錯行為的,另一方可以請求法院多分或者分夫妻共同財產,甚至不分給有過錯方。

因此,方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求可能會到法院的限制或者駁回。方要求分割房產是一種不合理的訴求,也是一種不負責的態度。不僅背叛了丈夫,傷害了家庭,還想要分走夫妻共同創造的財富,這是對法律和道德的挑戰,也是對社會和公眾的侮辱。希法院能夠依法公正地審理此案,維護陳先生的合法權益,懲罰方的過錯行為,還原事實的真相,還給社會一個公道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