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了一個視頻,里面的場景徹底顛覆了我的認知。在錢塘江岸邊,一個清潔工在天化日之下,將掃攏好的垃圾毫不遮掩地掃進了江中。這一幕讓我深震驚,也深刻印證了那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有時候,我們對底層人群充滿同,但他們的行為卻讓人無法理解并到憤怒。

清潔工對此似乎毫不在意,他說自己只負責岸邊的清潔,上級檢查只要能敷衍差就行。他甚至認為即便自己污染了河道也無所謂。這種心態讓人不到憤慨,他居然還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心安理得,甚至竊喜。

有人或許會為他辯解,說他的工資太低,覺不公平,心中有怨氣,才會做出這種不良行為。但這并不是作惡的理由,沒有人著他去這麼做,他完全可以選擇不干。而且,這種故意污染河道的行為已經構違法。

無論是誰,無論做任何事,都應該遵守公序良俗,維護社會公德。無論是上層還是底層,男還是,老人還是年輕人,都應該到同等對待。這樣的行為是不可取的,我們應該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