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環等4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構敲詐勒索罪。拱墅區檢察院依法以敲詐勒索罪對被告人李環等4人提起公訴。

一群年輕人在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期間對廣州、上海、杭州等地知名茶店進行敲詐勒索,他們的行引起了廣泛關注。經調查,至有7家茶店被敲詐勒索,其中包括知名品牌店“某茶”和“某某的茶”,犯罪金額共計92000元。

其中,23歲的李環是這個敲詐團伙的核心員。他在高二輟學后開始在外打工,期間他在“某茶”工作,結識了同事王玲并發展朋友。離職后,李環沒有固定經濟收,生活逐漸變得拮據。

一天,李環無意間路過他之前工作的茶店,發現店生意紅火。他聽到兩個外賣小哥的對話,得知這家店生意好的原因是他們的服務好,不滿意的話還可以免費重做一杯。李環靈機一,想到了一個賺快錢的辦法。

他將這個想法告訴了他的友王玲,兩人決定一起行。他們首次手是在杭州一家“某茶”門店,李環讓王玲購買了一杯飲品后往里面放了一只小蟲子,并拍攝了照片和視頻作為證據。隨后,他們以蟲子為借口向店家索要高額賠償。

一開始,店家表示愿意將茶退單并重新制作贈送一杯。但李環和王玲不滿足于此,他們堅持要求賠償,并以曝和影響品牌聲譽等方式進行威脅。最終,他們得到了45000元的賠償。

由于這次敲詐功,李環決定繼續敲詐其他茶店。他們在東莞、深圳、廣州的“某茶”門店實施了類似的敲詐行為,索賠金額越來越高,有一次甚至要求賠償20萬元。最終,他們又得到了46000元的賠償。

然而,他們的行引起了某茶總部的警覺。當他們計劃對上海的某茶門店進行敲詐時,總部發現了問題并向公安機關報案。李環、王玲和另外三人最終被警方抓獲。

在審訊過程中,李環等人對他們的行為進行了辯解。他們表示之前有類似案例,顧客在社上進行投訴和曝,給公司造了很大的影響。因此,他們認為賠償金額要求是合理的。

然而,他們的行為已經犯了刑法,并給被敲詐的茶店帶來了不小的困擾。拱墅區檢察院依法對李環等4人提起公訴,他們將面臨敲詐勒索罪的指控。

這起案件引起了公眾的關注,也提醒了茶店加強安全措施以防止類似的敲詐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