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年輕人結婚的年齡越來越晚,甚至出現了一些人選擇為“不婚族”或“丁克族”。婚育問題涉及到人口發展的重要事項,為了鼓勵年輕人結婚生育,各地政府都在想方設法。最近,浙江常山縣宣布給予方年齡在25歲及以下的初婚夫婦1000元的獎勵。然而,這一消息引發了許多網友的哭笑不得:現在晚婚竟然也會到歧視?

浙江常山縣最近發布了《常山縣優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試行)》,其中一條是關于初婚補容,引起了網友的熱議。政策容如下:“提倡適齡婚育,對于在我縣雙方均為初次結婚登記且方年齡在25周歲及以下的夫婦(至一方為常山戶籍的),給予1000元獎勵。”在給育兒補之后,現在又可以領取結婚補了。這本應是一個令人高興的消息,但網友對此卻有不同的看法:“25歲的研究生還沒畢業,經濟沒有獨立怎敢結婚。”“那些想結婚的人會結婚,而不想結婚的人就算給一千塊也不會結婚。”“為什麼只對方25周歲及以下,這是在鼓勵早婚早育,難道男應該一樣嗎?”“這是對晚婚人士的歧視嗎?”結婚給予1000元的獎勵本意是鼓勵年輕人在適齡時結婚生育,但意外地引發了爭議,常山縣是否冤枉?

年輕人晚婚晚育,是因為他們不想在適齡時結婚生育嗎?這就像是問“我為什麼沒有考上清華大學,是因為我不想嗎”,并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對于大多數年輕人來說,大學畢業的年齡已經是22歲了,如果再攻讀碩士學位,很可能超過了25歲的年齡限制。即使大學畢業后開始工作,很多人可能仍然無法在25歲之前結婚。誰能保證自己畢業后立即遇到生命中的那個人,而且恰巧雙方都想結婚呢?退一步說,即使這兩個條件都滿足了,誰能保證兩個人能順利在25歲之前結婚呢?結婚、購房、生子養育都需要經濟的支撐,剛畢業兩三年的年輕人是否有能力承擔這一切?年輕人晚婚晚育一方面是因為現代年輕人教育程度較高,推遲了結婚和生育的時間;另一方面也是到生活力的迫使所做出的無奈選擇。晚婚晚育并不是出于個人意愿,不應該到任何形式的歧視。此外,“方年齡在25歲及以下”這個條件也有些讓人反,這是在鼓勵所有人適齡結婚生育,還是在鼓勵適齡結婚生育?雖然男平等很難在婚育問題上完全實現,但至在婚育問題上應該一視同仁。

近年來,結婚率和出生率呈現斷崖式的下降趨勢,各種鼓勵婚育的政策紛紛出臺。鼓勵生育不僅要表現出誠意,更需要幫助年輕人“解”,緩解他們在結婚和育兒方面的焦慮,而不是給他們上各種標簽,進一步激發他們對婚育的反。結婚生子不是在玩過家家,也不是在街上買白菜,年輕人可以在想要結婚的時候結婚。我們可以鼓勵適齡結婚生育,但不應該說教,更不應該熱衷于給年輕人上標簽,應該尊重社會上各種婚育狀態和選擇。25歲結婚值得祝賀,35歲結婚同樣值得慶賀……當年輕人覺得結婚不再是沉重的負擔時,就不需要獎勵了,他們會自去擁抱和婚姻。想要年輕人結婚,首先要讓年輕人敢于結婚、想要結婚,僅僅依靠“金錢”遠遠不夠,還需要提供更加“心”的方案。如果不能心,至不要給人們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