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生于1965年,是一個村里的老實本分的人。他沒有過多教育,一直以務農為生。李某的妻子是一個瘦小的農村婦,他們夫妻倆都是不善言辭、勤儉本分的人。結婚多年,他們只生了兩個兒。然而,命運似乎并不眷顧李某。當小兒六歲時,李某的妻子因多年勞累過度過早去世,留下了李某和兩個年的兒。在妻子去世后,李某的生活變得貧困,他不再考慮再娶妻,而是依靠自己的努力養兩個兒。隨著兒們漸漸長大人,相繼婚嫁,李某最終獨自一人生活。為了能和別人流,李某在閑暇時間會去城里打零工,賺點零花錢來維持生計。
在農村,鄰里之間互相幫襯,常常比親戚還要好。然而,對于李某來說,他的鄰居卻是一個令他避之不及的存在。鄰居姓劉,從上一輩開始,李家和劉家的關系就不太好。盡管兩家的生活條件差不多,但他們的格卻截然不同。劉某為人強勢,從小就是村里有名的混混和惡霸。而劉某的妻子也是一個貪小便宜、說話刻薄的人,村民們都說他們一家人很難相。劉某夫妻一直瞧不起李某只有兩個兒,覺得李某老實好欺負,所以經常占李某家的便宜。李某在家門前的空地種了很多蔬菜,但每當蔬菜長好時,劉某的妻子就會到李某家門前摘菜,完全不顧及李某的。李某多次看到后,心里越來越生氣,便跟劉某說:“告訴你媳婦,別再到我家摘菜了。”但劉某卻毫不臉紅地回答:“摘幾菜而已,你何必這麼小氣呢?難怪你沒辦法生兒子!”在農村,沒有兒子被認為是一種恥辱,李某一直為此到痛苦。盡管他很自己的兩個兒,但沒有兒子一直是他的痛。聽到這樣的話,李某心如刀割,但他始終保持著沉默,沒有回擊。劉某的妻子更加覺得李某好欺負,于是兩家徹底結下了梁子,再遇見時也不會打招呼。
事是怎麼演變到殺人的地步呢?一切都源于一口水井。李某靠種地為生,擁有十幾畝地。由于今年氣溫高,降雨量,李某主找劉某商量共同打一口抗旱井。然而,劉某夫妻卻有自己的打算。一方面他們不愿意出錢打井,另一方面他們覺得等到李某去世,那塊地和井就都歸他們了。于是他們拒絕了李某的請求,表示自己沒有打井的打算。雖然被拒絕,但李某并沒有到沮喪,相反,他到很高興。他并不想和劉家夫妻發生公事。于是,他自己在地里劃好了井的位置,找施工隊來打井。經過幾天的忙碌,井終于打好了。李某花了八千多塊錢,可以灌溉他的地了。某天上午,李某來到地里看莊稼的長勢,卻發現劉某夫妻正在他的地里忙活,而且他們的水管是從他的井里引出來的。李某終于忍無可忍,直接沖上去拔掉了劉某的水管。他大聲抱怨:“你用我的水!剛開始我你一起打井,你不打,現在你來我的水!”劉某夫妻心虛,立刻怒火中燒,開始和李某爭吵起來。“你個老絕戶,我憑什麼要和你合伙打井?”聽到這話,李某終于發了,他將劉某推倒在地,三人開始打斗。李某很快被劉某夫妻打傷,左手和小都流了。劉某夫妻邊打邊嘲笑李某,稱他為“絕戶”、“窩囊廢”。絕中的李某意識到,他孤一人,已經沒有什麼可顧忌的了。于是,他乘機逃離現場,騎上電車回家。劉某夫妻則以為他們已經嚇到了李某,高興地撿起水管繼續澆地。然而,他們沒有意識到死亡已經向他們襲來。李某回家拿了菜刀,騎著電車又回到了水井旁邊。在劉某夫妻反應過來之前,李某先捅了劉某的肚子幾刀,然后又捅了劉某妻子的口,兩人當場亡。看著倒在地上的兩尸,李某逐漸恢復了理智,但他明白已經無法挽回了。他看著滿手的鮮,抖著騎上電車逃跑了。沒過多久,路過的村民發現了劉某夫妻倒在地上,立刻報警。兩天后,警方在鄰村的一個破爛廠里找到了李某,并將其抓捕歸案。
律師對此指出,李某的行為是激殺人,即在被害人的刺激下失去理智,而李某在回家取刀后又返回現場,期間有時間恢復理智,因此不符合激殺人的條件。劉某妻子李某的蔬菜屬于盜竊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罰法的規定,應到相應的罰。劉某妻子辱罵李某的行為也違反了法律,屬于公然侮辱他人,應到罰。李某私自打井灌溉,而劉某夫妻用這口抗旱井,違反了法律規定,屬于盜行為。當李某發現劉某夫妻用水井并毆打辱罵他時,他應該通過合法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選擇暴力報復。
這起案件中,劉某夫妻因為自己的惡言惡語和占便宜的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而李某也將承法律的制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以友善和睦的態度與他人相,并學會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