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爾賽條約》是由黎和會召開的分贓會議,其時間為1919年1月至6月。會議的實質是一戰戰勝國召開的分贓會議,其中心問題是如何置戰敗國,尤其是德國。會議的特點是由大國強權縱,犧牲了弱小國家和民族的利益。縱國為英國、法國、國,由三巨頭法國總理克里孟梭、英國首相勞合·喬治、國總統威爾遜來控。會議的容包括領土、經濟、軍事和民地方面的安排,對德國實施了嚴厲的懲罰,并確立了帝國主義在歐洲、西亞、非洲的國際“新秩序”。

二、《九國公約》是由華盛頓會議召開的,背景是為了調整英日在東亞、太平洋地區的矛盾,由國主導召開會議。公約宣稱尊重中國的主權、獨立與領土完整,建立并維護各國在中國的商務實業機會均等原則。該公約最終實現了“門戶開放”,阻止了日本獨霸中國的企圖,但維持了幾個帝國主義國家共同支配中國的局面。

三、黎和會和華盛頓會議共同構了凡爾賽—華盛頓系,確立了戰后資本主義世界的新秩序。然而,該系不能長久保持,因為無法消除帝國主義國家之間的矛盾。其實質是一戰后帝國主義國家重新瓜分世界的系,埋下了更大的沖突種子。

以上是關于黎和會、華盛頓會議及凡爾賽—華盛頓系的重要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