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是指在工作過程中因工作環境、設備、工等因素導致的意外傷害。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的傷害,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原因,都應被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的傷害才能被認定為工傷,這是基礎要求。而這種傷害必須是由工作原因引起的,可以是直接原因,比如在作機時傷,也可以是間接原因,比如長時間站立導致靜脈曲張等。此外,傷害必須是意外事件,不包括故意自殘或自殺等行為。而且,傷害必須是在正常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不包括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規定的行為。
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上下班途中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通事故、城市軌道通、客運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被認定為工傷。因此,如果在上班途中摔倒骨折,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是可以算作工傷,并且有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