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開始上班了。當時,我覺得自己可以掙錢了,不用再給父母添麻煩了,可以給家里減輕負擔了。然而,事與愿違。第一年是試用期,工資只有500多塊。因為工作地點在城里,我租了一間房子獨自居住。當時雖然工資不多,但也沒有太多負擔,還沒有考慮買房、結婚的事,還可以每周和朋友出去聚會,一個月的工資差不多用完。和大多數剛上班的年輕人一樣,剛開始工作時,見誰都哥、姐,也是什麼力活都讓我們新人干。

第二年轉正了,工資達到了1020元,我突然覺達到了人生巔峰,用不完,本用不完。隨后每年工資都有漲幅,直到2009年,工資達到了3000多元。這時,我的工資超過了一個和我同一辦公室工作年限比我長的大姐。有一年,聽說又要漲工資了,一天,那位大姐在和別人聊天時說,應該讓行政編的人多干活,因為他們工資比我們高。我在旁邊聽到了,但是我什麼話都沒說,因為我能理解的心。然而,沒過幾天,又當著我的面再次和別人說同樣的話。這次,我依然什麼都沒說,但我心里已經開始不忍了。再過了一些時間,同樣的形再次出現,這次我決定不再忍了。當時我只說了一句:“我們工資高,也是憑自己本事考進來的。如果我的工作不需要考試,直接分配,那我也可以接一點工資。”從此,我再也沒有聽到再說過類似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