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抄書《工作而已,拒絕耗》中,有一句經典的話:“工作而已,只是我們謀生的手段,不是生活的全部,何必那麼在意。”這句話對于經歷過種種人生事故的人來說,會最深刻。我們沒有必要為工作太過賣命!邊的實際例子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回憶起在國營單位上班的經歷,最深刻的一件事是在80年代。當時,最高的獎勵是評上勞模,這被視為無限的榮譽。我記得在那段時間里,司機班里有個王哥的司機比我早來幾年。他工作非常努力,不僅完的工作,還會主去做份外的工作。幾乎每年都被評為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然而,讓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在冬天。有一批貨需要急運送,但恰逢下雪,老司機們都不愿意去,因為這趟活走的是一段山路,太危險了。但王哥卻主請纓,出車去送貨。不料,雪天路,出了事故,王哥腰部摔折了。當時廠里為了樹立勞模的典型形象,對這次事故做了冷理。王哥因傷不能再開車,只能被安排照顧司機班的事務。

90年代,下崗來臨了,我們都被下崗了,只能依靠自己的手藝來謀生。有些司機們開出租,有些為個老板開車,只有王哥,因為傷后癥無法開車,又不能從事力活,過著非常艱難的生活。單位破產了,再也沒有人來照顧他了。無論找誰求助,都沒有人愿意幫助,甚至還有人在背后說風涼話。我所說的這件事告訴我們,即使在國營單位,私企更是如此,我們也不能太過賣命。作為打工者,我們必須牢記,不能以傷害自己為代價,取悅老板或同事。最終傷害的只會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