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我和霞一起參加工作,我們被分在一起,因為我們都是新人。起初,我們關系親近,但由于彼此的價值觀不同,我們漸漸疏遠了。霞是一個八面玲瓏、格外向的孩,很快就能與同事們打一片,相對于我來說,更擅長際。然而,我很快發現有一個很不好的習慣,就是總是讓男同事給大家買零食。我們工作的地方旁邊有個村子,每隔5天會有一個集市,總是鼓男同事去買糖葫蘆、瓜子、冰或水果等零食。男同事雖然不愿,但也不能拒絕。工資不高,每次請客也讓人到不解。可能因為甜,喜歡和他們開玩笑,所以還是歡迎的。然而,讓我對有看法的是后來發生的兩件事。我們工作的地方會有一些廢舊品,單位定期回收,但對于小件品,我們會私自理或者一起分。但對于大件品,沒有人敢私自理,然而卻經常鼓男同事私自理廢舊品,大家一起吃飯。久而久之,大件品也開始被私自理,最終導致我們的單位被通報批評。雖然大家都知道被批評的是誰,但誰知道是一直在背后攛掇呢?這是我第一次覺得和我不是同路人的原因,決定遠離。我們的單位離家有100多公里,在家里已經有了一個男朋友,他們也見過對方的父母。然而,一個同事開始追求,很快和他在一起,并接了他的禮。從外表和能力上看,這個同事比男朋友更優秀,但從家庭背景來看,他是農村出,而男朋友的父母都是雙職工,兩家庭都是城市的。因此,的父母極力反對和這位同事在一起。和同事在一起,但并沒有完全斷掉和男朋友的聯系。可以看出更喜歡同事,但為難地說:“父命難違,也不想傷害前男友。”明眼人都知道,只是在權衡婚姻的利弊,用的幌子來選擇。最終,和前男友牽手。至今,他們已經家并育有子,他們之間的關系保持在友和曖昧之間。例如,同事開車上下班,我們有時會拼車,但我們會自覺地給車費。然而,經常拼同事的車,據說從不給錢,但偶爾會給他帶早飯,這讓同事的妻子很反。男人可能會覺得同事的妻子小心眼,畢竟他們之間只是曾經的,關系走得更近很正常。然而,從人的角度來看,的行為有些不分寸和邊界,有點過分了。男人可能看得出一些的手段和小心機,但他們只是對方給予的緒價值,這種價值只是虛榮的滿足。他們各自心懷鬼胎,一個愿打一個愿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