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川大面臨著繁忙而多事的局面,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熱議。方也站出來發文,呼吁大家不要采取“以暴制暴”的行為。首先,我要表明態度:堅決反對網暴行為。作為守法的網民,我們要率先遵紀守法,堅決反對“以暴制暴”。這意味著我們必須認識到“無端指責不是維權,惡意揣測也不是維權”。別人的私絕對不是維權的方式。
其次,網絡上的曝行為是否應該到限制呢?我認為說“網絡曝更不是維權”有些武斷,缺乏思考,是不太妥當的,這是以偏概全的錯誤觀點。因為網絡曝是一種輿論監督,是每個守法的網民都應該有的言論自由權利。判斷一個網絡曝是否屬于維權,需要看這個曝揭了什麼!以川大最近發生的事為例子:顧大教授介紹自己的研究生去川大上班,是否應該曝?張研究生因為誤會將一個無辜的男士公開貶低為“猥瑣大叔”,是否應該曝?(需要說明一點:之前我提到的是碩士,但有網友提醒我要準確陳述事實,說這個張某是研究生,不是碩士。對此,我接批評,進行了修改,同時向網友表示謝)
此外,還需要澄清一個問題:什麼是“烏龍事件”?據說這是廣東、香港方言中的一句話,意思是搞錯了、誤會了,造了不必要的損失。張研究生誤會了大叔拍自己,這可以算作一個“烏龍事件”,因為確實是搞錯了、誤會了;但是,這位學習新聞專業的研究生隨后將這個“烏龍事件”公之于眾,編輯了相關容、配圖并發布到網上,涉嫌對無辜乘客進行“網暴”,這涉嫌違法,這還算是一個“烏龍事件”嗎?這不是一種明確有意的行為嗎?這不是法律底線的惡意行為嗎?(參考鏈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245286519018537510/?log_from=0b329f7b132bf_1687081514146)
在面對不懂的問題時,我們應該勇于提問,這是一種正確的學習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