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縣方就訂婚強案做出回應,指出被告確實犯有強罪,當事人“騙婚”、“二婚”等說法均為謠言。然而,一審宣判后被告提起上訴,當地融中心發聲對外公布了這一案件,引起了一些意外的關注。

案件焦點在于“房產證加名字和強案”的關系,這一細節是辦案民警出來的。盡管兩個案件毫不相關,但雙方親屬確實就“房產證加方名字”和“強犯罪”這兩個事進行了一段時間的拉鋸,這也是事后引起巨大爭議的原因。因此,方希通過公布過的證據來平息質疑。

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后,只要是違背對方意志發生關系就算強,這是無可爭議的事實。但是,拿著“失”和對方談條件,這顯然已經超出了強的犯罪范疇。除此之外,當事人被侵犯后在新家洗澡等細節也違背常理。因此,希在二審中檢方能找到更多更直接的證據,僅憑口供判案已經很難平息大眾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