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高的一起“訂婚強案”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該案件將于2024年2月26日在大同中院進行二審。在一審中,被告人席某某被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因為他違背被害人意志,強行與被害人發生關系。然而,被告人的母親卻表示,案卷顯示雙方在出事前一兩個月中,多次在婚房發生親昵行為,且方檢報告顯示完整、無新鮮破口,這引發了矛盾。還稱,在一審結束后,方并未退還彩禮。
2024年1月25日,被告人席某某作為原告,向高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方按照《訂婚收彩禮協議》辦理結婚登記,如被告不予辦理,則請求法院判決被告立即返還所收彩禮。辯護律師表示,如果高縣法院在7天決定立案,那麼立案時間恰逢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實施,也讓我們看到法律的進步及希。如果方不予參與訴訟或不予回復或不同意結婚,敬請法院依法判決返還彩禮。
對于這起案件,我們應該尊重法律的裁決,同時也要關注害者的權益和心理健康。這件案件引發了對法律和道德的思考,希公正的審判能夠給害者帶來公正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