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訂婚強案男方家屬山西訂婚父親在社上發表了一篇博文,稱兩人關系極好,方不同意結婚就退彩禮。席某某的母親甄士表示,的兒子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已經上訴至大同中院,而且中院已經確定2月26日開庭。

士還表示,他們已經在1月25日作為原告,對方及方母親提起了民事訴訟,請求方共同協助辦理結婚手續,如果對方不同意就退還彩禮及2枚戒指等合計118694.02元。聲稱兩人于2023年1月30日通過婚介介紹認識,并迅速發展人關系。兩人深厚、甜,彼此認可對方就是自己要找的理想伴。甄士還表示,方經常與兒子到婚房休息,并頻繁發生親的舉及行為。

雖然對方報案強,一審法院判決強立。但甄士和兒子均聲稱方的完整,且未檢出人斑,證實兒子并未實施對方私部位行為。由于無法與方取得聯系,并證實我家有結婚的意愿、兒子沒有實施強的意圖,他們決定有必要啟民事訴訟。甄士表示,他們已經將民事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通過人民法院訴訟在線服務平臺提,并在等待高縣人民法院審查理過程中。

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的法均能以事實為據,公平公正裁判,還兒子一個清白。同時,也提到了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稱這讓他們看到了法律的進步及希。最后,敬請法院依法判決返還彩禮,如果方不予參與訴訟或不予回復或不同意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