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院發布的案通告,對于山西訂婚強案的一些說辭和指責現在看來顯得不夠理智。案通告詳實地還原了事件的經過。男方席某和方是在2023年1月通過婚介公司認識,隨后開始往。在雙方訂婚后,席某強行與方發生了關系。警方調查發現,方曾明確表示反對婚前行為。涉案期間席某還有拿走方手機的行為,以至于方當晚回到家之后才進行了報警。警方調查后發現上有淤青,客廳窗簾有燒過的痕跡。事實上,強罪名是立的。從法院還原的案來看,事件的發生與害人的家屬都沒有在網上發表言論,可能是為了保護害人。害人家屬還積極和男方家里通試圖就這段婚姻,但最終沒有達一致。

在這起案件中,方家人表現得非常善良,他們沒有意識到只要警方認定“強暴”這個行為屬實,那麼席某的“強罪”就無法逃。這種單方面的言論在網上左右了輿論,結果反而了對害人的二次傷害。判三年的結果實在是太輕了。在這里,我強烈建議到網絡上不利言論影響的人要及時報警理。此外,在短視頻盛行的時代,當事人可以通過各種方式把事件的真相呈現給公眾,以澄清事實。最后,我要真誠地對一直未在網上發言的害人表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