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大雙語學校的未年人欺凌事件的理結果已經公布。據大同市聯合工作組發布的通報,經過調查,該校小學生趙某某(男,9歲)和晉某某(男,9歲)多次對同寢室同學孫某某(男,10歲)進行辱罵、毆打和欺凌等嚴重不良行為。由于趙某某和晉某某都是未年人,公安機關對他們進行了法律訓誡,并責令他們接心理輔導和行為矯治;對他們的監護人也進行了訓誡,并責令他們接家庭教育指導。此外,學校也被責令立即整頓,并解除了許某的校長職務,裴某某副校長兼小學部主任、白某某副校長和辛某某班主任、侯某生活老師也被辭退。此外,學校新學年的招生規模也將到限制。

通報一經發布,輿論對此事的關注達到了新的高度。有的人通過通報才了解到此事,并對之前公開的欺凌細節到震驚;有的人則對置結果表示不滿,要求進一步“嚴懲”加害者及其監護人。這樣的輿論反應并不令人意外。首先,與之前曝的校園欺凌案件相比,這起事件中的細節超出了社會的想象,其嚴重程度令人震驚;其次,對于孩子的安全問題,社會有很強的共鳴,很多人不想象如果這種事發生在自己的孩子上,會產生何種憤怒。

然而,在這個事件中,還有一個問題應該引起社會更多的關注,那就是學校在面對這樣的事時該如何負責。這起欺凌事件發生了一年多,卻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干預,這說明學校在學生管理中存在著嚴重的缺位。作為一所全日制寄宿學校,學生大部分時間都在學校度過,與老師和同學的相時間遠遠多于家庭和監護人。在這種況下,如此嚴重的欺凌持續存在,學校甚至連生活教師都沒有察覺到,或者至沒有采取有效的干預措施,這是難以接的。難道發現學生上的異常真的那麼難嗎?如果有一點責任心,就不應該讓一個孩子在一年多的時間里一直遭“恐怖”般的對待。這讓無數家長不得不追問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在寄宿制越來越流行的今天,有多學校給予孩子應有的關心和呵護?這起事件暴出的學校管理是否有普遍

盡管學校對學生的責任是有限度的,但家長把孩子給學校和教師,期孩子在學校能夠得到最基本的安全,這并不過分。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教育的目的又在何方?這也是為什麼該校校長被解職,副校長等多人被辭退,但圍觀者仍然不滿意的原因所在。無論校園欺凌的預防有多麼復雜,學校始終是關鍵環節和主要責任者之一。從近年來曝的校園欺凌事件來看,包括學校在的全社會都不應低估校園欺凌的發生概率。社會對學校的評價機制也不應過分強調教學績,而應該首先解決一個更基礎和本的問題——學校是否能提供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讓孩子免于欺凌的恐懼?學校為實現這一目標,在意識和能力上是否做好了充足的準備?有聲音建議,社會應該鼓勵對施的家長和學校進行高額賠償。這一點是否能夠實現,是否能夠促使學校對學生的日常狀況更加關心,還有待嘗試。然而,學校不應該對學生的境表現得一知半解,教育系統也不應在預防欺凌等方面失去責任和能力。這些都是整個社會共同期待的事。在生育率降低的今天,讓所有的孩子都能免于校園欺凌,不僅關乎眼前的學生權益保護,也關系到年輕人的生育預期。因為自在學生時代曾經遭過欺凌,或者目睹了太多現實案例,對生育表現出更多顧慮的年輕人已經不。這從另一個角度提醒我們,預防校園欺凌,給孩子一個安全的長環境,仍然任重道遠。(轉載請注明來源“明網”,作者“明網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