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報道了一則關于山西太原的消息。今年5月份左右,一名男子因友臨近婚期又要求增加3萬元的彩禮金額(原本已經約定的彩禮金額為18萬8),最終選擇了與友分手,并辭去了工作。隨后,他背著行囊,帶著16.8萬元的彩禮款項(其中2萬元是向朋友借的,已經歸還),開始了為期5個月的全國旅行。在這段時間里,他主要乘坐綠皮火車,住在青年旅舍,游覽了40多個城市,花費了三萬元左右。目前,這名男子正在拉薩旅行,接下來可能會繼續南下,或者回家。他今年35歲,之前在太原從事服務行業。分手后,他想出去轉轉放松一下,但卻請不到假,于是決定辭職。這名男子并沒有告訴自己在蒙古經商的父母他辭職的事,因為他擔心父母會為他擔憂。看到這個男子的故事,不讓人想起了離太原不遠的大同在5月份發生的訂婚強案,引發了無盡的思考……大家都知道,山西的人均收在全國排名靠后,但是彩禮費用卻一點也不低。對于高價彩禮,何時才能有所改觀呢?#記錄我的2023##太原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