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的一起“訂婚強案”在社會上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在一審中,男方被認定強立,判刑3年。然而,男方母親堅稱兒子無罪,并提起了二審上訴。這次,男方母親決定親自擔任辯護人,并公布了在卷宗中發現的“新證據”。方母親也首次面對,披了一些不為人知的細節。這是兩位母親第一次同時公開面,針對這一混的案件進行講述。方母親認為,如果男方態度不強,事不會鬧到這一步。而現在,兩家已經不可能再“復合”,只能等待法律的公正判決。

男方母親堅稱雙方沒有實質行為,完整,并且在方的中沒有檢測出表示,兩人在房是自愿服,但由于兒子沒有過生活經驗,因此本沒有發生實質行為。被告的辯護律師也指出,并沒有檢出被告人的分。男方母親認為,兩人本就沒有實際行為,為什麼就被認定為強呢?

方母親則表示,男方態度蠻橫,稱“訂婚后不算強暴”。回憶了事發當天的況,指出男方家人態度強,并堅稱“訂婚了,發生關系就不算強暴”。如今,兒的狀態非常不好,到了很大的刺激。在家的緒狀態非常不穩定,工作也做不了了。方母親認為,這樣的做法難怪被輿論認為別有用心。

這樁案件的是非曲折復雜,雙方各執一詞,唯有法律的判決可以作為公正的評判。而在這樣的案件中,我們每個人都應該保持客觀的態度,不輕易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