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訂婚強案”所引發的討論已經超出了案件本,涉及到了婚俗觀和觀等更為深刻的問題。首先,人們需要思考“訂婚”是否應該為發生關系的前提,以及在沒有訂婚的況下如何制止人們的行為。這對準備進訂婚或程序的年輕人來說,有著重要的參考意義。其次,男方辯稱沒有實質關系,但為何案件演變了“強”案?這對其他準備訂婚或的年輕人也有著值得借鑒的意義。再次,問題的焦點實際上是雙方是否真的有,而不只是關于關系的爭論。如果雙方真的有,相信他們應該能夠私下解決問題,而不至于鬧到法院。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人并沒有簽署協議或給予彩禮,卻能夠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為什麼有的人即使簽署了協議和給了彩禮,卻仍然會鬧出“強案”呢?這些討論應該被總結并發掘出其對整個社會的指導和借鑒意義,以便進行積極引導、反面教材的警示,以及對疑問和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