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訂婚強案”一審宣判,男方被判有期徒刑3年。據被告人母親甄士介紹,案發當日,兩位準新人回到婚房發生關系后,方要求男方立刻返還10萬元彩禮款并將房產證上加名字。由于男方沒有那麼多錢,房本也不在手邊,方就以緒不穩為由,指控男方強。在庭審上,法主要采納了方的陳述,而男方的律師也未能參加宣判。男方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山西大同“訂婚強案”一審宣判,男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訂婚強案”一審宣判,男方被判有期徒刑3年。據被告人母親甄士介紹,案發當日,兩位準新人回到婚房發生關系后,方要求男方立刻返還10萬元彩禮款并將房產證上加名字。由于男方沒有那麼多錢,房本也不在手邊,方就以緒不穩為由,指控男方強。在庭審上,法主要采納了方的陳述,而男方的律師也未能參加宣判。男方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