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吸引更多的優秀青年人才來山東省創新創業,積極打造新時代人才集聚高地,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最近發布了關于2023年度博士(后)生活補助發放的通知。據《山東省有關博士(后)生活補助核定發放辦法》(魯人社字〔2021〕31號),本通知規定了生活補助的發放范圍和標準。

據通知,博士(后)生活補助的用人單位范圍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鄉村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為山東省行政區域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級企業(包括中央駐魯企業)和省屬事業單位(不包括省屬醫院、科研院所、學校)。符合條件的博士(后)可以按照程序獲得生活補助,經費由省人才建設資金提供保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核定發放。其他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的博士(后)的生活補助發放將按照《辦法》的規定執行。

通知還規定了博士(后)生活補助的類別和標準。博士(后)生活補助項目分為博士生活補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補助和博士后出站留(來)魯生活補助三類。在站期間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可以最高3年15萬元的生活補助,出站后來魯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可以一次最高15萬元的生活補助,的補助金額不會與其他省級人才生活補助重復發放。的補助條件、標準和發放工作流程等要求可以參考《2023年度山東省博士(后)生活補助申報指南》。

符合補助條件的博士(后)應在山東省工作期間進行申請。對于已經全職在崗工作滿2年的博士(后),可以同時申請2年10萬元的生活補助;對于自簽訂勞(聘用)合同起3年未提出申請的博士(后),將視為自放棄補助。對于納到2023年度“政策找人”名單范圍的博士(后)以及已經2021年度和2022年度博士生活補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補助但未滿補助年限的博士(后),將由所在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核實認定相關信息,符合條件的將直接發放補助,無需博士(后)自行認證;不符合或不再符合發放條件的將不予或停止發放補助。

通知還明確了2023年度山東省博士(后)生活補助的發放方式和進度安排。發放將依托山東省青年人才和博士后綜合管理平臺(https://sdbsh.rcsd.cn/login),采取“政策找人”和“自主認證”的方式進行。截至2023年10月15日,工作或在站時間滿1年的博士(后)(包括已經2021年度和2022年度博士生活補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補助但未滿補助年限的)將進行認證發放,認證工作將從2023年10月23日開始,至2023年11月15日結束。對于逾期未進行認證確認的,將視為放棄本次發放機會。(來源:山東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