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20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山東省政協原黨組員、副主席孫述濤涉嫌賄一案已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并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最近,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述濤有的訴訟權利,并對其進行了訊問,同時也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的起訴指控稱,被告人孫述濤在擔任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威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以及山東省政協黨組員、副主席等職務期間,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同時也通過自職權和地位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他人財,數額巨大,應當依法追究賄罪刑事責任。此消息來源于法治日報全記者董凡超,編輯為常躍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