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山東淄博發生了一起引起人們關注的事件。據九派新聞和白鹿視頻報道,一名學生在一家餐廳用餐時被要求支付餐費,并被告知可以將餐帶走。這對他來說是個驚訝,因為在他上大學前所在的城市,他從未遇到過需要支付餐費的況。為了弄清楚這個問題,他在網上查詢了相關法規,結果發現這種做法是違法的。

于是,該學生決定與餐廳通,他和其他五個同學用完餐后把所有的餐都帶走了,每套餐的價值為1元。這一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許多人開始質疑餐廳是否合規。

此外,據《法治日報》的消息,很多人在飯店就餐時也會遇到其他額外費用,比如茶位費、餐費以及最基本的包間最低消費等等。這些費用被廣泛認為是商家藏的收費或強制消費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包括知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易權等。

盡管一些費用,如包間最低消費,已被明確止,但像包裝費和茶位費這樣的費用雖然沒有被明文止,但在結賬時強行收取卻違反了消費者的權利。

對于這起學生帶走餐事件及商家收取額外費用的行為,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歡迎在評論區進行討論。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白鹿視頻、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