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天小蔣沒有去上廁所,如果那15名學生沒有圍毆小蔣,如果小蔣沒有掏出那把提前準備好的折疊刀,如果小蔣沒有刺傷那3個學生,按照小蔣當時的學習績,我們相信他現在應該已經在一所理想的高中讀高三了。然而,這只是一連串的假設和猜測,無法代表真實的現實。2019年5月17日,對小蔣來說,是一個讓他終生難忘、可能會銘記一輩子的日子。那一天,小蔣還在湖南吉首二中讀初二,去上廁所時被幾個經常欺負他的學生堵在了廁所,并遭到了毆打,對方竟然有15人之多。在混之中,出于本能,小蔣掏出了他提前準備好的折疊刀,胡地揮舞著,只是為了擺挨打的困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刺傷了其中的3個學生,事后鑒定為2人為重傷二級,1人為輕微傷。就這樣,小蔣被關進了拘留所,也因此擱置了自己的學業。從2019年8月7日被刑拘,到2020年7月7日被宣布無罪釋放,小蔣在看守所里整整被羈押了336天。更令人憾的是,被釋放后的小蔣無法繼續自己的學業,面對外界的輿論力,只能輟學外出打工。他的人生軌跡已經被徹底改變。有消息顯示,被釋放后的小蔣曾提出包括神損害金、青春損失、喪失接教育機會、人生命運軌跡改變等各種賠償費用共計600萬元。然而,法院審理認為小蔣的案件并不符合國家賠償條件,駁回了小蔣提出國家賠償的申訴。最終,法院判決檢察院賠償小蔣20余萬元,其負責人向小蔣道歉,并在小蔣的戶籍所在地及吉首市第二中學發布相關信息,為小蔣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然而,對于這個判決結果,小蔣的爺爺并不滿意,他們仍然堅持要追責辦案人員,并稱將要向湖南高院申訴。他認為“原本小蔣學習績優秀,在校期間還獲得過榮譽證書,長期錯誤羈押對他造了很大的傷害,如果沒有這些事,他不會那麼早輟學打工”。對于小蔣的案子的審判結果,大家有不同的看法。336天的羈押,20余萬元的賠償,改變的是小蔣一生的命運軌跡。如果沒有這件事的發生,小蔣可能會一直走在求學的路上,如今,他卻只能奔波在打工的旅途。軌跡不同,命運自然天差地別,小蔣及其家人心的不平衡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人是人,法律是法律,人不能代替法律,法律有自己的適用標準,法院也必須依法判決。因此,對于這件事,我們還是要相信法律,靜待蔣家上訴后最終的審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