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視頻在網絡上引起了公眾的憤慨。視頻中,一名小男孩被迫吃糞便,他一直干嘔著,卻被威脅不準吐出來。這令人難以直視的場面讓人怒不可遏。這讓人想起了電影《誤殺》中的一句臺詞:“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個禽!”這個事件引起了公眾的熱議。

據被欺凌男的父親李先生告訴記者,對方支付了4.5萬元的和解金,目前他的孩子正在接心理治療。事發生在6月17日,當時他并不知。第二天,他發現孩子的電車被摔壞了,孩子的頭部傷,并且神狀態異常,于是他向當地派出所報警。這是民警進行的第一次調解。

第一次調解時,欺凌男的家長們態度囂張,明知道是自家孩子的錯誤,卻不肯悔改,只愿意出幾千塊錢來制此事,甚至不肯支付一萬塊錢。這時,男孩的父親還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到底經歷了什麼,而且孩子的神已經出現異常。由于第一次調解沒有功,過了十幾天,男孩的父親突然在半夜接到電話,要求簽字,并支付了45000元。這場調解從晚上10點開始一直持續到凌晨兩三點鐘,男孩的父親不識字,被要求按下手印,并收下了45000元。至此,第二次調解結束。

令人可笑的是,為什麼是45000元?因為三個孩子的家長分別支付了15000元。如此低廉的代價,或許他們的孩子將來不會停止欺凌行為,反而會變得更加肆無忌憚。三個家庭每人只支付了15000元,卻毀了小男孩的一生。

據了解,男孩的父親今年50歲,家境相對貧困。據男孩的姑姑發布的視頻來看,他們家的生活條件非常糟糕。男孩的母親之前曾經到刺激,沒有工作能力。事發后,孩子到了刺激,現在神狀態不清楚,目前正在醫院接治療,由姑姑陪床照顧。

最后,有網友問,《未年保護法》到底是要保護害者還是施暴者?在這起未年人欺凌事件中,僅僅依靠施暴者的家長支付賠償款來解決問題是不夠的。作為施暴者本人也應該到懲罰,不能以為未年人就可以逃責任。家長作為監護人,有責任進行監管。施暴者的家長至應該支付巨額賠償,才能阻止此類事件的發生,從某種程度上限制他們的孩子。目前,這起事件已經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許多網友都在關注此事。希當地的正義人士能夠行起來,不能因為年齡而讓弱者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