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市息烽縣的李某在某超市購時,發現一件品結算價與標價不符,引發了一場激烈爭吵。李某將超市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差價并賠償500元。法了解況后,決定組織雙方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法向雙方辨法析理,建議超市加強管理,并在當場向李某致歉并賠償300元。最終,李某撤回了起訴,雙方和解。這個“小案”雖然金額不大,但關乎消費者的權益,息烽法院功促和解,生踐行了“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的理念,真正把“小案”辦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