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訴你他以不錯的價格收購微信號,而你手上正好有幾個微信號,你是否經得起這個呢?下面這個案例告訴你,即使你沒直接拿來騙人買賣微信號,也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2023年8月15日,廣西南寧網安部門在工作中發現南寧橫州市一名陳姓男子有大批量購買、出售微信號的行為,這一現象引起了網安部門的高度重視。經過進一步偵查,警方確定了陳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隨后在陳某的住址將其抓獲歸案。現場扣押了作案臺式電腦1臺、筆記本電腦一臺、手機82臺、電話卡30余張。在他的住,手機整整齊齊地碼在床邊架子上,以方便躺著就可以“養號”。

經現場審訊,陳某供述,他在日常上網時看見有人收購微信號,便將手上幾個閑置的微信號出售。賺到第一桶“金”后,陳某便了歪心思,仔細研究了下,覺得自己也可以做。于是他也開始到收購未實名的微信號,使用購置的手機“養號”一段時間后,再將其高價賣出。從此當起了“躺賺”的“中間商”。

陳某代,“養號”的過程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常常會遇到被封號的況,而沒封過號的微信號,才能算是養得“好”的號。因為實名登記的微信號賣價更高,在需要賣出微信號時,陳某還會去購買其他人的份信息,使用購買的份信息進行實名認證,再轉手倒賣獲利。今年以來,陳某出售微信號1000余個,非法獲利2萬余元。

目前,陳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警方提醒,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節嚴重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或者單罰金;節特別嚴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金。因此,大家要小心,出售微信號可能涉嫌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