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面對詐騙分子,耳聽未必為真,眼見未必為實。近期,王先生在北京市大興區經營一家手機店,就遭遇了一起令人瞠目結舌的詐騙案件。

2021年12月,史某某通過微信添加了王先生,聲稱要購買兩部手機送人。因不方便到店拿貨,史某某要求店員送至家中,貨到付款,并報銷車費。王先生讓店員小劉帶著手機去往史某某提供的家庭住址送貨。然而,史某某卻在小劉到達約定地點后,稱因臨時有事不在家,并稱已經下單讓閃送小哥去取手機后送人。接著,史某某要求王先生的銀行卡號,并發送了一張銀行轉賬截圖,顯示向王先生轉賬2萬元,預計2小時后到賬。王先生確認賬號無誤后,便讓小劉將手機給閃送小哥。然而,兩小時后,史某某轉賬的錢款并未到賬,提供的住址敲門無人回應,微信也被拉黑。王先生醒悟后報警,方知自己已經被騙。

史某某到案后如實代了犯罪過程。原來,先是微信聯系店家謊稱購買手機,提供假住址讓賣家送貨上門,再用件偽造轉賬截圖騙取信任,通過閃送取得手機后轉賣。經查,史某某使用同樣手段作案多起,騙取多名被害人的錢款、手機、名牌煙酒、藥品等財,詐騙數額總計9萬余元,所得贓款均被揮霍。

大興區檢察院經審查認定,史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偽造手機轉賬截圖使被害人陷錯誤認識,騙取他人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詐騙罪。最終,大興區法院依法判決史某某犯詐騙罪,判有期徒刑并罰金。

針對此案,檢察提醒廣大人民群眾,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都有可能被偽造,因此在易過程中不可輕信轉賬截圖,務必核實錢款到賬況。一旦發現被騙,要及時報案。面對移支付的高效和靈活,商家和顧客都應警惕,以防不法分子趁機行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