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我們是小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今天依法對此房屋進行騰退,請配合開門!”這是近日小店法院對小店區濱河東路一住宅進行強制騰房中的一幕。牛某在見到執行干警后反應十分激烈,其間更是一度坐到臺窗戶邊,表示不知曉要求騰房的事,也不愿配合執行。

要想了解清楚這件十年陳案,還得將時間先撥回2009年。案時間線2009年案外人劉某以涉案房屋為“抵押”,向被執行人閆某和牛某夫妻二人提出借貸,被執行人向案外人劉某出借30萬元,雙方約定借款如不能按期償還,“抵押”的涉案房屋將歸被執行人所有。后劉某遲遲不能償還欠款,被執行人夫妻便一直在此房屋居住,但并未辦理過戶手續。2011年案外人劉某又以生意流轉為由,從另一案外人劉某一借款100萬元,再次以涉案房屋為擔保保證,并承諾如不能按期償還,房產由劉某一進行置。同時,劉某向劉某一出委托書,委托其代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和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并進行公證。2012年案外人劉某未能及時償還欠款,劉某一代理劉某與另一案外人劉某二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約定以75萬元價格購買涉案房屋,劉某二繳納相關契稅后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2012年8月案外人劉某二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后,以非法占有房屋為由,將本案被執行人三人訴至我院。經本院及上級法院長期多次審理,最終認定涉案房屋所有權應以實際登記為準,涉案房屋歸屬劉某二,要求被執行人進行房屋騰退。2018年房屋所有權人劉某二的代理人又與本案的申請人落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約定以130萬元的價格進行轉讓。同年,落某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2020年申請人落某向我院申請重新訴訟,本院及上級法院再次經過審理確認了落某對涉案房屋的所有權,被執行人閆某和牛某夫妻應騰退房屋。

這個時間度超過十年的房屋騰退案件,經歷過多次審判、上訴、再審過程,幾經波折。2022年,申請人落某在多次催促被執行人騰退房屋無果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多次約談雙方當事人,但雙方當事人各執己見,始終不能達和解。

2023年10月31日,整個強制騰房行嚴格按照預定方案有序開展,由副局長許福臣,執行員柳曉智帶隊,組織十余名執行干警進行強制騰房行,分管副院長陳立民坐鎮指揮中心指揮行,邀請兩位人大代表參與監督案件執行過程,并邀請山西法治報進行全程直播。執行現場執行干警上樓敲門后便發生了開頭的一幕,被執行人牛某眼看法院“了大陣仗”,上說著可以配合騰房,但實際卻以“吃午飯”、“收拾東西”、“吃藥”、“等兒子回來”等諸多理由屢次拖延時間。執行干警幾次催告要求其收拾行李離開房屋后,牛某忽然坐到窗臺邊開始大哭,哭訴說涉案房屋應為所有,們夫婦是到了劉某“套路貸”的欺騙,表示已向檢察院提出再審申請。

整個行通過采取強制騰房措施+直播的形式,直播在線觀看人數達到185.8萬人,不僅震懾了被執行人,也教育了被執行人家屬,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