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在上班僅僅7天后被開除,原因是他稱老板娘為“花姑娘”。到委屈的小伙找來記者投訴,希能夠解決這一誤會。小伙解釋說:“我覺得這個姑娘很好看,像花一樣麗,所以想給加個形容詞。當時我只是像和其他孩子打招呼一樣,說了一句‘你好’,完全沒有惡意。我覺得這一點很有趣!”

然而,讓小伙到冤枉的是,他的開除并不冤枉。首先,老板娘是工作場合的主管,已經30多歲了。在眾人面前稱為“花姑娘”是不合適的,而且小伙還連續喊了兩次,對方都沒有回應。小伙作為年輕的員工,沒有考慮到自己的行為舉止,對上級沒有尊重和禮貌,這是不應該的,也違背了人世理。

更重要的是,“花姑娘”這個稱呼有特定的含義,帶有侮辱。在過去,日本鬼子會稱呼年輕為“花姑娘”,這個詞語在語境中是輕浮下流的,相當于調戲和耍流氓。據說,小伙只是和老板娘打招呼不到10分鐘,主管就通知他被辭退了,理由是他的行為有些過分。主管回應道,小伙在上班時間經常玩手機,甚至還睡覺。

因此,雖然小伙覺得自己被開除很冤枉,但從整個事件的經過來看,他的開除是理之中的。他的行為不僅沒有尊重上級,也沒有遵守工作規定。希這次事件能夠給他一個教訓,讓他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謹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