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值!”這分明就是個渣,有什麼好為跳河的!朋友可以再換,人沒了,就永遠都沒了!近日,江蘇連云港張新偉事件,真是牽全國網友的心,尤其當父母的,真是看不得這些!年僅18歲的他,因不堪渣友的造謠,而最終離開了這個世界!渣友談了一個又一個男友,而且腳踏多只船,在這些男子之間游走!這是仗著自己有幾分姿還是怎麼的?與張新偉期間,有了新的曖昧對象!你看看別人用至深,在這渣友眼里只不過是一時興起而已!18歲,也僅僅是個高中生!本就沒有觀,只不過是看“臉”而已!那論帥氣,學校帥氣的男孩多的是,孩們都是“見一個一個”,但那本就不是!在被友造謠過后的張新偉,沒有第一時間向家人求助!而是選擇了離家出走,騎著單車,來到了一座大橋邊!但凡他向母親求助一下,都不至于有這樣的結果!在這寒冷刺骨的冬天,他毅然決然的選擇了跳河,而把養育他十幾年的父母,忘卻的一干二凈!在冰冷的河流里,整整漂流了三十多天!而他的雙雙父母也整整睡了三十多天的橋邊!難道父母的都抵不過那渣的丁點傷害嗎?如果告知父母,轉學,不再聯系不就好了嗎?為什麼在自己沒有觀的時候,擅自做主,拋棄自己的生命呢?有的生,真的家教很差!不務正業,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拈花惹草!真的是禍害他人啊!據,該渣已經改名,轉學,搬家了!“視他人生命無于衷,其父母也是壞底了啊!”為什麼說,教育好孩子才是我們做父母的第一重任!偏偏網絡非要說什麼“全職媽媽是最危險的職業”。孩子教育不好,后悔莫及!孩子抗挫能力太差,自己不知道解決辦法的時候,要第一時間求助于自己的父母啊!而那渣,那更不用說,道德敗壞,道德淪喪,一輩子都不配得到!曾經文人的筆下,都告訴我們“敬畏生命”,而如今多人,視生命如兒戲,這焦慮那彷徨!18歲的年紀,除了學業,就是心底里那懵懂的;但人生路漫漫,到了大學,到了大學畢業,到了結婚生子,也許才會慢慢的頓悟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好!同時學校也應該擔起這份責任,堅決杜絕中高學生談現象,尤其那種關系混的,更得嚴懲!在我大學的時候,我都沒有談過,直到后來,直接相親認識了我老公!談什麼本就是勞神費力,還耽誤前程!所以,一定不要讓孩子把力放到上面,不年紀,就是浪費大把時間!毫無用!張新偉挫能力不該如此差,而渣也絕對應該得到刑事懲罰!這就是“殺人犯”,絕對不能姑息!對此,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