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家小有名氣的包子店因為銷售豆腦而被罰款15000元,并收繳其7014元的非法收益。這個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一場輿論風暴。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超越業務范圍確實是一種違法行為,但是初次違規就被罰以如此高額的罰款似乎是有些過分嚴厲了。

對于一間小小的包子鋪來說,這筆罰款是一筆相當龐大的數額。在當前實經濟不景氣的況下,這種罰款可能會對他們的生意造巨大的沖擊。因此,我們應當給予店主們改正錯誤的機會,只有在他們沒有及時改正的時候才進行相應的懲罰。現在這種只顧著罰款的做法不僅缺乏人味,而且也忽視了這些經營者只是為了養家糊口而努力工作。

因此,我們需要更人化的管理和更科學的執法方式,既要保證法律的公正和權威,也要考慮到普通百姓的生活和生存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應該有更加全面、更加深的認識和考慮,這樣才能真正做到以人為本,為人民服務。

對于這件事,大家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