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這篇通告時,我有一個問題想要問畢節市政府:為什麼織金縣馬場派出所副所長熊某、輔警李某和陶某打人的問題被理得如此順利,而馬場鎮鎮長、黨委副書記彭某某卻被免職了呢?即使彭某某負有領導不力的責任,也不至于被免職理吧。畢竟,他可是一個鎮長啊。這種理方式有點不公平。此外,通告并沒有解釋為什麼馬場鎮派出所的副所長和兩名輔警跟隨記者。這讓人不產生懷疑。難道是為了避免記者采訪阻而去保護記者嗎?但這樣做也不對啊,保護記者不應該和他們發生沖突,這讓人難以理解。大家覺得我的疑問有道理嗎?

我們對畢節市政府在理打人事件時的做法到疑慮和不公。為什麼只有織金縣馬場派出所副所長熊某、輔警李某和陶某被追究責任,而馬場鎮鎮長、黨委副書記彭某某卻被免職了呢?雖然彭某某可能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但是否應該被免職理還有待商榷。彭某某畢竟是一個鎮長,這樣對他的理似乎有些不公平。

另外,通告中沒有解釋為什麼馬場鎮派出所的副所長和兩名輔警會跟隨記者。這一點令人生疑。難道他們是為了保護記者,以防止記者采訪阻嗎?但是,如果是這樣,他們和記者為什麼會發生沖突呢?這一點讓人難以理解。

我們希畢節市政府能夠更多地解釋和解決這些疑慮,以保證公正和明的理結果。對于我們提出的疑問,大家是否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