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發生了一起涉及未年人的猥案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這起案件涉及到一名名為趙萌的14歲孩,在去小區門口的超市買橡皮時,遭到了超市老板賈某民的猥。趙萌的父親趙澤報警后,賈某民被警方行政拘留了9天。然而,趙澤對這一罰結果表示不滿,并要求警方進行行政復議。這個事件引發了公眾關于如何公正理這起涉及未年人的猥案件的爭議。

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猥他人的行為進行行政罰,需要考慮行為的質和節。據《治安管理罰法》,行政罰分為兩個檔次,對于較嚴重的猥行為,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警方對賈某民以9天的行政拘留,似乎在法律上是有依據的。然而,據《刑法》的規定,猥行為要構刑事犯罪,需要備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他人的特征和要件。考慮到猥行為持續的時間較短,猥行為大約只有3分鐘,一些人認為賈某民的行為在法律上不足以構刑事犯罪。

然而,無論是行政罰還是刑事罰,都應該考慮到猥行為對未年人心帶來的創傷。趙萌的家人表示,這起猥案件對趙萌造了很大的傷害,變得不愿意吃飯,甚至在半夜會被噩夢驚醒。醫院的診斷結果也顯示,趙萌出現了中度抑郁癥狀。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未年人因猥行為所遭心創傷,也是判斷是否應該進行刑事罰的重要依據。趙澤要求追究賈某的刑事責任是有道理的。

然而,需要說明的是,趙澤要求對賈某民予以嚴懲的一個理由是,賈某民為公職人員,應當在守法方面有更嚴格的要求。然而,據法律規定,除非是對未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否則并不能因為公職人員的特定份而在定罪量刑上從重理。如果證實賈某民有前科,那麼就不能輕易放過。然而,賈某民的前科主要是其妻子發聲譴責他的言論,并沒有更多的證據證明他之前有過類似的行為。因此,公安機關很難憑一句話就對賈某民進行嚴懲。

盡管趙澤的要求在法律層面上暫時很難立,但對大部分圍觀者來說,未年人遭案件多半是發生在人之間。如果對施害者不給予嚴厲的懲罰,他們可能會有恃無恐的心理,進而繼續傷害其他孩子。為了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公平,我們應該在可能的范圍加重罰,讓施害者深刻記住教訓,不敢再對其他孩子出黑手。然而,從報道中可以看出,公安機關在理這起案件時存在一些問題。起初他們認為這是一起刑事案件,后來又否認。害者家屬還反映對方試圖拿錢私了的作。這些都給人一種不公正理的印象。如果要讓公眾相信9天的行政拘留是合理和合法的,就需要提供更全面的調查和更詳細的說明,證明這一罰是經得起考驗的。

綜上所述,這起發生在人間的猥案件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對于這樣一起涉及未年人的猥案件,如何公正地理并保護未年人的權益,為了一個需要思考的問題。雖然賈某民的行為在法律上更符合行政罰的標準,但考慮到猥行為對未年人的心傷害,追究其刑事責任也是有道理的。然而,需要加強對施害者的懲罰,以維護社會公正和公平。同時,公安機關在理這類案件時需要更加公正和明,以提升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任。最后,我們應該思考如何更好地保護未年人的權益,預防和減這類犯罪的發生。在這起猥案件中,有待進一步研究和探討如何更好地理這類案件,并確保公正和公平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