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網友在社上曬出的寶貝回家失蹤信息展板引發了熱議。展板上刊登的3條信息中,有2條的“失蹤類型”填寫為“送養”和“棄”,這引發了網友對這種尋親方式的質疑。據悉,這張寶貝回家失蹤信息展板設置在某城市的一公共場所。展板上共刊登了3條失蹤信息,所展示的失蹤兒均為兒。然而,這3條信息的“失蹤類型”一欄填寫卻頗為不同尋常,有2條竟然寫的是“送養”和“棄”。這2條異常信息立刻引起了網友的注意。他們紛紛表示,送養和棄的孩子,失蹤信息欄應填寫“走失”或者“被拐”,而不能直接寫出“送養”、“棄”等字眼。因為這直接意味著當年家長的不負責任,如今想要尋回只是為了補償或贍養晚年。大家怎麼看待這種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