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一家民營企業的員工,之前他以為公司要破產倒閉了,擔心自己失去工作。然而,意外的是,公司又起死回生了,他們已經完了發往國外的商品的打包工作。小王充滿了對企業未來發展的信心。

這家民營企業是一家主營鋼材加工及服務配送的企業,注冊資本為2.1億元,員工約2000名。他們連續九年選“中國企業500強”,年均創造營收約2億元。然而,這家企業在寶山區人民法院的幾年中共有30余起執行案件,總計執行標的額超過27億元。人民法院是如何保護申請人的權益,同時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呢?

這家民營企業由于現金流問題,與A銀行發生了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并被A銀行訴至寶山區人民法院。由于未履行生效判決,A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隨后,A銀行陸續申請了30余起執行案件,涉及借款本金及利息高達27億元。2021年12月,A銀行再次申請執行6500余萬元債務。這次案件由寶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袁忠法負責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袁法采取了查封措施對被執行人B民營公司名下的機設備、權、不產等財產進行了查封。然而,在調查財產時,袁法發現B民營公司不僅在寶山區人民法院有多起未了結的執行案件,還在上海、浙江等地的法院有未了結的案件。袁法意識到,直接置查封財產可能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也可能導致其他債權人的債務無法得到清償。因此,為了審慎理這批案件,了解被執行人的實際經營況,寶山區人民法院向B民營公司所在企業園區發出征詢函。

企業園區收到征詢函后,立即回復了征詢事項。執行法從回復函中了解到,B民營公司是一家大型實生產企業,投資落戶寶山區已有30年之久,一直保持行業領先地位。盡管近年來遇到了一些困難,但仍在正常經營。此外,B民營公司屬于集團總部企業,集團在全國各地的子公司為當地提供就業崗位,并繳納大量稅款。

B民營公司負責人在電話中向執行法表達了公司的困境和希得到幫助的愿。執行法認為,直接置財產可能導致公司無法正常經營,因此提出了“活查封”的方式,讓B民營公司可以在法院的監督下繼續使用被查封的設備,為債務解決創造條件。為了持續掌握B民營公司的經營況,執行法要求該公司每季度向法院提經營況報告。

據B民營公司的報告,該公司一直在努力維護設備、保持員工就業,并積極尋求債務解決路徑。這讓債權人看到了債務解決的希。然而,由于B民營公司的巨額債務,僅靠正常經營很難還清所有債務。因此,執行法提出了債轉的方式,讓債權人為企業東,以解決債務問題。

債轉是將債權轉為公司權的行為。通過債轉,A銀行可以轉變不良資產為公司權,提高銀行的信用地位,同時強化對B民營公司的監督,保障自利益。對于B民營公司來說,債轉可以減輕債務包袱,便于獲得新的融資,推企業困。

最終,A銀行和B民營公司達了債轉協議,解決了債務問題。申請人為了企業的東。為了促進B民營公司的正常經營,A銀行申請將B民營公司在失信“黑名單”中的記錄屏蔽,以保證其后續融資順利進行。

B民營公司謝寶山區人民法院在案件理中所付出的努力,并表示公司債務問題得到了緩解。目前,公司正在接新的訂單,積極盤活企業資源,引新的投資,努力推進行業轉型和產業升級。

寶山區人民法院將繼續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為營商環境優化保駕護航,為企業發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