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海曙區檢察院最近在理一起孫某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案件中,積極探索行刑反向銜接機制,開展區域行刑銜接執法協助,督促行政機關對相關不起訴案件進行行政罰,推進知識產權檢察融合履職。雖然對孫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但海曙區檢察院認為,雖然該案未構犯罪,但仍影響了市場經濟秩序,應依法給予行政罰。然而,孫某某網店位于距離案發地寧波海曙約300公里的溫州永嘉縣。因此,該院積極啟區域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會同永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研究本案,并在行政罰必要審查后向溫州市永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制發檢察意見書,建議對被不起訴人進行行政罰。最終,永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被不起訴人孫某某作出了行政罰。這一案件的理為寧波市海曙區檢察院接下來將繼續做好推進知識產權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提供了堅實支撐,確保不起訴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扎實落地。